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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5-31  来源:无锡照明管理处(214001)  作者:荣 鑫  浏览次数:2550
核心提示:近年来,有的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已经进入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实行公平竞争。为了促进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使之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文结合各地经验,谈谈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工作。
    摘 要:近年来,有的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已经进入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实行公平竞争。为了促进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使之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本文结合各地经验,谈谈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工作。

    关键词:城市照明设施 养护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进展,建设部2002年12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近年来,有的城市照明设施维护已经进入市场化运作,通过公开招投标,实行公平竞争。市政工程管理处或路灯管理处充当业主管理角色,管养基本分离。但目前大多数城市做法:材料集中招标采购,照明设施的养护、维修工程仍由各市管理单位直接承担,管养仍然合并同一单位。为了促进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质量和管理水平,保持城市照明设施的完好,使之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其功能,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现结合各地经验,谈谈城市照明设施的养护工作。

    照明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具有它的特殊性和复杂性。1、工程范围面广、点多而线长:分布在所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城市道路、广场等路灯、夜景照明设施养护、维修。2、工程维护实施具有长期性、连续性且又要及时性。照明设施养护、维修属日常工作,天天昼夜上路巡查,发现灭灯或设施损坏,必须及时修复。3、受其它因素影响,如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设施被盗、人为破坏等,造成维护工作量增大。怎样维护好城市照明设施,让市民满意,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一、建立照明设施信息系统

    目前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城市照明监控系统,城市照明管理更趋于科学化、人性化。但是在照明设施的养护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维修人员会及时接到监控系统的报警信息,但是无法获得故障点的各项配电设施情况(如变压器容量、电缆型号、回路负荷情况、灯杆灯具型号等),往往要去现场检查或了解这些情况后才能开展维修工作,这样的管理方式使维修滞后;不能够对路灯查灯记录、工作单、反馈情况进行比较和实时查询,无法对维修人员的维修工作跟踪考核,路灯维护管理缺乏有效的监督。针对这种情况,管理单位可以在城市照明监控系统基础上建立照明设施信息系统。然后对城市照明设施进行普查、汇总,将数据输入信息系统中,并且及时更新照明设施新装、更换、拆除等情况。这个信息系统中还应有照明设施的具体信息,比如配电箱安装地点、启用时间、所属养护单位、配电箱回路情况等等。一些日常维护的工作单、维修回复、查灯记录也应该能在信息系统中查询到,便于对维修工作进行跟踪、考核。城市照明设施信息系统能在局域网中实现数据共享,便于其他部门查询和工作有关的信息,提高工作效率。

    二、养护单位应进行市场化改革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把打破垄断、开发市场、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写进了党的决定。2004年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了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城市照明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推进市场化是大势所趋。虽然现在一些城市照明管理单位还在承担照明设施的养护,但这种情况只是向管养分离过渡时期的产物。所以养护单位必须改变思想,因地制宜进行改革,我想首先要单位内部进行资源的整合优化,人员、车辆、机械可以优化组合,内部承包,内部招标,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也增加职工的危机意识。其主要目的是树立内部职工参与照明设施养护、维修市场化竞争意识,锻炼内部职工承包照明设施养护、维修业务能力,管理处也可以逐步探索市政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定额和质量标准制定依据,为市政事业单位管养分离机制、养护工程招投标奠定良好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养护标准

    每个城市照明设施情况不同,照明设施养护的标准也各不相同。江苏省市政工程协会在2007年制定《江苏省城市照明设施优质养护片评选办法(试行)》,促进省内城市照明设施养护工作。城市照明设施养护分成七个部分:配电设备维护、架空线路维护、电缆线路维护、照明器具维护、光源电气维护、高杆照明设施维护、专用灯杆及金属构件维护。首先,路灯亮灯率必须大于98%.根据《办法》亮灯率低于98%,取消优质养护片评审资格。从各个城市的情况来看,路灯亮灯率一般都能保证,但是设施维修及记录上各地养护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根据《办法》要求,常规维修:

    1、配电箱、箱式变每季巡修一次;

    2、低压架空线路每半年巡修一次;电缆线路每年巡修一次,在巡检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的同时巡检专用电杆;

    3、灯具、灯架、引下线每年巡修一次,灯具每半年做一次清洁;

    4、一般路灯每周巡修一次,中杆灯每月巡修一次,高杆灯每季巡修一次;

    5、电缆手孔井、人孔井每年巡检一次;

    6、配电箱、箱式变、金属灯杆接地网每年定期检测接地电阻。

    设施报修抢修:

    线路、配电箱柜故障24小时内修复;

    单个路灯报修按各地向社会承诺的时间修复;

    突发事故及时处理。

    以上每个巡修项目都应遵照相应巡修标准。每次巡修、抢修都要做好记录,还要建立健全亮灯率检查台帐和设施完好率台帐。这些具体的要求能够很好地指导我们城市照明设施养护工作。

    四、设施养护中的偷盗问题

    随着城市照明范围的日益扩大,城市照明设施的管理问题变得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照明设施被盗问题,造成路灯不亮,不但影响城市的景观及交通,还给不法分子作案提供了便利,给社会带来一系列的治安问题。然而各地都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办法控制被盗现象。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尝试解决这个问题:

    从设计施工中考虑防盗措施

    路灯电缆敷设大都采用线路穿管敷设,在方便自己维修的同时,也给偷盗者带来可乘之机。结合无锡本地情况,我们可以考虑在部分偏远路段,采用电缆直埋敷设,增加电缆敷设深度。在一般道路照明施工过程中,剖开尼龙管,每档电缆在头部、中部、尾部三处安装电缆防盗夹,使电缆无法轻易从管道中抽出,并且灯到灯电缆尽量不通过检查井内,对有电缆的检查井进行封堵,可以有效减少偷盗现象。

    加强舆论宣传,设立有奖举报制度

    照明设施建设是为民服务的公众事业,必须发动广大市民,积极保护我们的照明设施。设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市民举报破坏照明设施的行为,从而在社会中形成一种保护照明设施的氛围。

    尝试电缆线路防盗报警技术

    一些城市也在使用电缆线路防盗报警设备,但从目前使用的效果来看,并不是很理想。首先,照明设施白天是不通电的,所以报警设备白天无法工作,发生在白天的偷盗行为无法跟踪。其次,防盗设备运行一段时间后,往往会发生误报、漏报的现象。并不是说防盗报警技术不可靠,现有的报警技术恐怕无法满足养护管理的需要。如果电缆防盗报警技术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改进,我们可以尝试使用这项技术来遏制偷盗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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