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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无锡两地公共照明管理的调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7-04  来源: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310020)  作者:谢吉丽  浏览次数:2644
核心提示:城市公共照明管理是一项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品位的竞争力工程、是一项事关老百姓安居乐业和旅游休闲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是一项回报率很高的生产性投入工程。本文通过对南京、无锡两地公共照明管理的调研,总结了其管理上的先进经验,以便各地在公共照明管理事业的建设过程中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
    摘 要  城市公共照明管理是一项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升城市品位的竞争力工程、是一项事关老百姓安居乐业和旅游休闲的重要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是一项回报率很高的生产性投入工程。本文通过对南京、无锡两地公共照明管理的调研,总结了其管理上的先进经验,以便各地在公共照明管理事业的建设过程中可以作为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  公共照明 管理 调研

    为了更好地开展亮灯工程工作,2009年10月21日至2009年10月22日,笔者对南京和无锡两地进行了为期两天的公共照明管理学习与考察,现将此次考察获得的经验成果做以下总结,为我国公共照明管理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借鉴。

    一、两地公共照明管理的现状南京和无锡公共照明管理的主管部门都是当地的市政公用管理局。

    (一)南京市公共照明管理的现状南京的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专设有一个监管科室监管南京市的所有市政公用设施,其中公共照明是其中一项监管内容,监管包括城市道路路灯照明和景观照明,不包含户外广告亮化(此项属于市容管理范围)。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负责南京市公共照明养护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公共照明养护的立项、公共照明养护项目资金的核拨、公共照明养护的考核和公共照明设施的管理等。政府公共照明建设管理由市建设局执行。南京市路灯管理处和南京市路灯工程有限公司是同一家单位,其上级单位也是南京市市政公用管理局。路灯公司下设有养护维修站和仓库。在2005年进行企业化管理后,目前路灯管理处还保留了部分事业编制,其余人员为企业化编制和部分临时人员。现有在职人员180人,退休人员40人,在职维护工人74人。其承担南京市公共照明的设计、建设和维护的具体实施职能。

    目前,南京市的路灯主要有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灯两种,并有少量汞灯和LED灯,太阳能灯有少量用于景观照明。现行的江苏省建设厅市政定额中规定公共照明维护的总成本是178元/年.盏,目前南京市还未执行,执行标准还是1994年全国市政设施维护定额,该定额其中规定城市照明按城市规模大小核定一定的基数,南京市测算出是100元/年.盏,此费用包括材料费和大部分的管理费用,不含养护和管理人员的工资,少部分管理费用每年由财政专项列支,比如,照明设施的大中修(目前每年该财政专项资金是250万元左右)、大规模的偷盗专项弥补资金、专项机械设备更新费用和少量办公经费专项。维护经费不足部分市路灯公司通过设计和建设中的盈余利润每年给以补充消化。景观灯的维护标准和路灯一样。全市约有13万盏灯(含路灯和景观灯),2008年总的维护费【含维护材料费、人工费和防盗设施更新改进(当年新增了防盗报警网络和三遥监控装置)等全部管理费,电费除外】约是5000万,平均每盏灯约是384.62元,2008年电费约是3500万,平均每盏灯的电费约是269.23元。

    该市城市公共照明在管理上,有五大特点。第一,作业维护上的高效率。全市约13万盏灯由74个工人进行养护,发现出现故障的48小时内维修好,由市民投诉的在24小时内维修好。两星期对全市公共照明进行一次巡查,日常亮灯抽查每次超过3000盏灯,全市亮灯率达到98%以上;第二,照明项目资金立项、核拨、使用、和监管的规范化。公共照明资金立项首先由市路灯公司按照需要上报立项依据给市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由市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进行立项审核,最终立项,并核定立项资金上报财政,同时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审核项目初期投入的预提资金;路灯公司再按月上报财政本月项目工作完成量和按全年工作总量编报财政下月项目计划用款;财政根据路灯公司提交的两份报表逐月发放工程已完成部分的款项和预提款;第三,考核机制的细化,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出台了详细的考核机制对养护单位进行考核,通过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化的套表对考核指标进行了细化,并对亮灯率和设施完好率的计算方法和计算范围进行了统一的规定,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根据考核的评分情况联合财政对养护单位的资金下达进行监控。另处,市政设施综合管理处还要求市路灯处每月上报路灯设施量的增减情况;第四,防盗、防偷的高科技、高水平投入。在电费防偷方面,目前采取    的是电流监控方法,全市的路灯控制中心设在市路灯处,通过对路灯电流的平稳分析来监控商家等私拉电线的情况发生。在照明设施防盗方面,通过加大人防巡查和增加机防投入的机制来控制。目前已在主要老城区和新区都装了加在电缆上的监控装置,并把其接入到公安部门的控制平台,形成了全市的GIS公共照明网络,与公安部门签订了安全责任状,考核公安部门的出警时间;第五,财政按产权明晰补贴范围并全额支付照明维护费用(含电费)。目前对于城市的主要道路路灯和景观用灯是财政全额支付,商家的亮化照明财政不予以补贴,老的住宅小区路灯由财政全额支付,新建住宅小区路灯由开发商自己支付。由于财政资金的有限,南京市的公共照明设施的清洁维护一般是在每年的重大节日之前进行清洁,清洁主要是灯具,对灯杆清洁次数还较少。

    (二)无锡市公共照明管理的现状无锡市2003年成立亮化办,2008年9月1日实行公共照明管、养分离,使管理层和作业层分开,作业层参与市场竞争,并在亮化办的基础上成立无锡照明管理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9人,目前实有40人。主要负责公共照明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的管理工作。目前无锡市的路灯行业完全市场化,工程项目50万以上的在市政府、市纪委、市财政、市审计的联合监督下进行公开招标。截止2009年无锡市39个重点项目已进行公开招标。目前51座大楼公共照明部分分三个标段进行招标,已有三家资质雄厚的单位来投标。目前无锡市功能性路灯照明用灯14万盏左右,景观照明用灯9万左右,户外广告灯不纳入管理范围。

    无锡市维护费用也没有执行江苏省市政定额中规定公共照明维护的总成本178元/年.盏,而是采取定额结合往年经验值的方法,2007年按路灯168元/年.盏的维护费用(不含电费)、景观灯采取84元/年.盏(不含电费)的维护费用的起标标准,进行市场招标全部包给养护单位。实际招标为维护费(不含电费)路灯2000万/年,景观灯500万/年,实际得标维护费(不含电费)路灯142.86元/盏.年,景观灯55.56元/盏.年;全年电费(包括路灯和景观灯用电)是8000万,平均每盏灯用电347.83元/年。

    无锡市的路灯上世纪90年代是按一路一灯进行的设计,逐步进行简化改革,到目前是一横一纵两种灯型,城市重要的景观大道才采取特殊设计。目前全市路灯基本上是钠灯,汞灯只有2%左右,白炽灯已完全没有了,考虑到LED灯在实验室里用于低压可以,大量用于高压效果如何国内还没有检验过,且国内目前还没有此种产品的国标,生产厂家较少,互换性较差,所以目前只是少量使用。

    无锡照明管理处在管理上,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公共照明建设、维护的高标准资质准入要求和施工图的严格过关审查。对于参加公共照明建设、维护投标的施工单位要求其拥有路灯专项一级以上资质或是市政设施特级资质;第二,所有照明财政资金项目要送达照明管理处办理行政审批和专项审核,财政资金通过照明管理处下拨到得标施工单位,并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对资金进行监督核拨。如果考核不合格便扣取养护单位的款项;第三,和电力部门只存在电费的买卖关系,电费采取严格的接电审查和支付制度。

    全市对线路进行了改造,安装了专项电表和三遥监控设备,无锡照明管理处可以精确测算出每月电量数,并根据电表流量的变化来检查是否有乱拉电线,偷盗电的行为。在有了技术保证下,首先由各公共照明单位提交接电申请给照明管理处,符合条件的照明管理处批准其接入并签署照明管理处的印章,并由照明管理处根据财政下拨的专项电费资金向电力部门购买电量;第四,狠抓建设监管工作。对公共照明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在完成一年的质保期后才正式由照明管理处接管,对各个开发商开发的小区路灯也由照明管理处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以签章不能进行交房。同时对工程质量进行后期质量抽检,发现问题对建设施工单位进行通报,从声誉上控制了建设施工单位的侥幸心理;第五,以产权性质核定相应的财政补贴比例,补贴权属清晰。按公共照明所在的城区、产权性质给予相应的补贴比例,属区政府产权性质的,由区财政承担,市财政不再给予补贴;第六,公共照明灯具建设采取高质量指标的灯具(如IP指数据应达到65以上),严格市场准入,为日后的维护成本节约资金;第七,养护管理责任到人,分片对养护照明设施进行监管。照明管理处内设养护管理科,养护照明设施划分片区,由科内工作人员进行承包,工作人员对各自片区内养护照明设施和各项指标(如,亮灯率,设施完好率等)进行每月打分,照明管理处根据打分情况对养护单位的资金进行核拨,达不到标准的养护单位给予其扣罚;第八,加大人防和机防的联合防盗措施。一是增加值班人员检查次数,加大与地方政府联合突击检查的次数,在偷盗高发期,加大巡查力度,二是在公共照明设施里增加防盗报警装置,对城市每盏灯颁发身份识别标志,城市的每盏公共照明用灯都纳入到城市地理信息系统(GIS)并接入到公安部门的平台,震慑了犯罪分子的偷盗行为。第九,高质量的灯具设施大量减少了灯具清洁费用。由于采用了IP指数达到65以上的灯具,使得灯具的防尘、防湿、防雾性能非常好,清洁次数可以减少,无锡市规定每年的三月份为路灯清洗月;第十,公共照明维护管理面广。不仅是主要道路的路灯景观灯的维护纳入政府财政补贴,老的住宅小区和新建设的住宅小区内    道路的路灯也纳入财政项目资金补贴的范围,由无锡照明管理处接手管理,这主要是考虑到物业公司管理长期性和衔接性不佳的缺点。小区居民不再交纳区内路灯的照明电费,因为居民生活用电中已包含了城市照明用电附加这一项收费;第十一,进行太阳能路灯试点节能、防盗效果明显。2009年2月份无锡市安装了1600盏太阳能路灯进行试点,保质期为3年,采用传统发电与太阳能互补和纯太阳能两种方式,目前节能、防盗效果明显。

    二、经验和启示(一)城市照明维护成本的降低光靠定额的核定准确是不够的,更要注重有效地实施市场化体制改革中的具体方略。实行管养分离是市场化推行的保证,理顺管理层和操作层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职能分工,真正赋予管理层以管理权限,使操作层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到市场化改革的竞争力提升改造中去,同时给予操作层以一定的机制转换过渡扶持经费,以帮助其更快地适应市场竞争。

    (二)要着重赋予公共照明管理部门公共照明行政审批权、项目资金拨付监管权和目标量化考核权等三项权力,以提升照明管理部门的监管权威性和监管效力性,使公共照明的立项能更科学化、更专业化,使公共照明的资金使用能更节约化,透明化。通过赋予上述三项权力,公共照明管理部门不仅能从源头上核拔各个建设、养护照明项目的资金,并且能对工程进度情况、工程最终质量和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后续使用情况有个全程的监控,使照明专项财政资金能真正用到实处,使老百姓在享受公共照明时感到放心、安心和贴心。

    (三)应根据产权性质和归属来确定城市公共照明的各级财政补贴比例、补贴对象和补贴方式,以减少部分项目的财政重复补贴或是补贴不足的事情发生。

    (四)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摒弃以往重建设、轻养护的管理模式。提高公共照明设施建设所用材料的标准,不仅是提高了建设的质量,也为后期的养护减少了成本。养护要加大科技维护的投入,尽快建立起公共照明设施防盗报警联网装置,对城市每盏灯颁发身份识别标志,城市的每盏公共照明用灯都纳入到城市地理信息系统(GIS)并接入到公安部门的平台,政府增加警力配备,使发现偷盗案件能及时赶到现场截获犯罪分子;同时要从销赃的源头上给予打击,对身份不明的、有偷盗嫌疑的灯具电缆,废品等收购市场应不予收购,违者有关执法部门给以百倍以上的重罚,照明管理部分并联合各级政府法制办、市城管执法大队、公安局、工商局定期对各大收购市场进行专项检查。

    (五)简化城市道路照明的灯型设计,使其更加符合城市的历史文化、更加简约化、更加大众化。这不仅能使整个城市照明看起来更加有序化、耐看,也节省了建设和维护的资金成本,更增强了维护材料的可获得性和维护的效率性。
 
关键词: 发展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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